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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发布时间:2021.04.30

关于发布《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年4月版)及《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我局对施工类等7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单价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施工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调整工程款支付担保设置为必要条件,新增落实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等内容。招标人应按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承诺严格落实实名制和分账制。

  二、在施工类、监理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规范投标文件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劳资专管员等)填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子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完整填报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的项目管理人员信息。

  三、在施工单价合同示范文本中,新增或修订了产业工人训练、工人工资支付、履约担保、施工管理人员、建筑废弃物排放管理、水土保持等条款,规范和更新了全文表述。建议合同双方参考最新版《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示范文本》(SFD-2015-04),规范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年4月版)及《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示范文本》(SFD-2015-04)将于2021年4月16日18:00后启用。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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