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关闭
weixin
新闻
发布时间:2018.06.01

关于取消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事项的通知

        根《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 的文件精神取消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事项和对外承包工程项(议标核准事项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事项取消后对外承 程备用金缴存标准从 20 万提升至 300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议) 标核准事项取消后商务主管部门对一般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与 我无外交关系国(地区承揽的项目涉及多国利益及重大地安 全风险的项目仍按照特定项目管理。

为了做好我市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管理各企业需做好以下工作:

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应当缴存备用金备用金缴存标

准为 300 元人民币以现金或等额银行保函形式缴存总包负总责, 分包企业无需缴存备用金。

        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需对项目进行备案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 案实行分级管理深圳市地方企业和中央企业下属单位的境外工 目备案由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负责。

备案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三企业不再从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应当对其派出的尚在国

外工作的劳务人员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安排方案连同 2 内有效备 用金缴存凭证或者保函报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备案自备案之日起年 内未发生针对其的劳务纠纷投诉或者诉讼的可退还其缴存的备金 或允许其撤销保函。

 

上一篇:住建部:幕墙工程必须专家论证!6月1日起施行! 下一篇: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