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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发布时间:2013.08.14

武汉市统筹城市地下管线建设

    为适应城市建设形势发展需要,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效率,武汉市着力在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机制、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能,创新管理体制

  2009年,武汉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武汉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调整了武汉市城建委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打造了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决策咨询三位一体的统筹管理架构。

  建立机构,打造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平台。设立了武汉市城建委管网建设统筹办公室,成立了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站,组建了武汉市建设科技委管网建设专业委员会。

  明确职能,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机制。明确了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责,确定了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的主要内容。

  二、建章立制,优化流程,突出制度保障

  建章立制。制订了《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及配套管理政策,出台了《武汉市管线工程建设程序及管理规定》、《关于在行政审批及日常监管事项中增加管网建设管理有关内容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优化流程。开展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设计,出台了加强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设计和审查管理办法,对道路工程修建性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3个阶段强制推行地下管线综合设计,并试行编制道路与地下管线统筹协调的“路网”施工一张图。加强城市道路地下管线建设监管,建立了年度建设计划管理、施工前既有管线调查、施工中管线安全保护协议、配合施工协议、跟踪测量、规划验收、综合竣工验收及竣工档案归集等相关管理制度。

  三、努力实践,城市地下管线统筹建设管理初见成效

  实现了管线建设计划与道路建设计划的同步。市政府在确定年度城建计划时,认真执行道路建设计划与地下管线改造建设计划“二上二下”制度,将管线年度建设初步计划与城建建设计划统筹后,与城建年度建设计划同步下达管线年度建设计划。

  开展了新开工市级重大项目的管线综合设计工作。我市新开工的长江大道、雄楚大街改造等市级重大项目均严格执行管线建设与道路前期工作“三同时”的工作要求。

  在市级重大项目中试行了管线安全保护协议制度。我市试行了在市级重大项目中组织建设、施工单位与管线管理单位签订安全保护协议的制度。

  完成了挖掘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开发了城市既有道路挖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挖掘信息及时传递和联动管理。

  强化了管线建设科学决策。依托建设科技委管网建设专业委的技术、经济、管理专家人才的智力优势,建立了地下管线规划、建设、技术应用、方案合理性和经济性审查的机制。

  实现了信息管网通道等工程的统筹建设和监管。颁布了《武汉市信息管网管理办法》,推动了信息、道路照明、电力通道建设等工程统一纳入到政府监管范围,初步建立起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监管全覆盖,保证了各类管线建设工程的质量。

  四、不断探索,开创城市地下管线统筹建设管理新局面

  推进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平台建设。以智慧城市数字武汉行动为载体,以管线普查整测工作为基础,完善管线信息制度,加强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互联互通。

  加强老旧城区危损管网改造。编制老旧城区危损管网更新改造规划,确定改造升级项目和建设时序,配套综合扶持政策,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快实施危损地下管网改造步伐,提高管线的承载能力并保障城市公共安全。

  推进地下管线警示标识应用。启动警示标识试点示范工作,利用电子标识、物联技术等手段,探索在城市新增地下管线上应用可警示、可识别、可探测的技术和装置,逐步实现地下管线的可视化、智能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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