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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发布时间:2008.04.15

2009年度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监理企业、施工企业)名录公告

        2009年度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监理企业、施工企业)名录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深府〔2005〕114号)、《关于受理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工程监理企业)申请的通知》(深预选委〔2006〕3号)和《关于受理2007年度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申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深预选委〔2007〕1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查了2007年度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申请,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查和公示。经报委员会会议批准,现将2007年度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名录予以公告,并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凡市、区(含街道)政府财政性资金以及市、区(含街道)国有企事业单位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从名录中选择投标人或承包人。但符合《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深府〔2005〕114号)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外。
  二、部分组别暂缓实施预选承包商。由于本年度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及金属门窗专业等三个专业的9个组别合格申请人数偏少,不符合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对最低投标人数要求,经委员会会议决定,本年度对上述三个专业的9个组别暂缓实行预选承包商。
  三、北京万宇监理工程事务所在监理创业路、南山大道街区景观改造工程中被南山区建筑工务局评价履约不合格。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从名录公布之时起,对该企业停标3个月。
  四、各企业应当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凡有施工或监理企业由于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引起群体性事件,围堵政府、学校、道路等公共场所,制造、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一经查实,委员会将直接将其清出名录或降低组别。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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